社会车辆通常指的是企业、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规定的除了准予通行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
在政府限行政策文件中,社会车辆包括了民用私家车、货车、卡车、摩托车、三轮车、大巴车、挂车等没有特殊性质的车辆,即除限行文件规定通行车以外的车辆。
根据我国车辆动态信息管理规定,车辆动态属性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 社会车辆:指普通私家车,包括小轿车、摩托车、三轮车、货车、卡车等。
2. 特种车辆:包括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整用车、环卫洒水车、清扫车、吸污车、校车和公交车等。
3. 公务车辆:包括有特殊路权的使馆车辆、领事馆车辆、当地政府官员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