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天雾天行驶时,应该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是,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雾灯分为前雾灯和后雾灯。在能见度小于30米的情况下,雾灯能起到很强的警示作用。在下大雨时,车主的视线可能模糊,难以判断周围情况,这时可以使用雾灯。同时,在大雾天气中,开启雾灯也能提高能见度。
打开雾灯的方法是:找到方向盘下方的灯光操作杆,找到雾灯标识,旋转操作环,将前雾灯标识对准开启即可。不论是什么样式的雾灯开关,都会被设置在方向盘左侧的区域。从操作便利性的角度考虑,操作环的开关更好用。
雾灯的作用是:前雾灯是用于改善前方道路情况不明时的照明灯具,能够提醒对面驾驶员。后雾灯则是在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让车辆后方车辆更容易发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