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如果无证驾驶被扣车,想要拿回车子,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首先,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手续,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方可依法及时退还被扣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日,如果需要延长,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车辆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被扣留,扣留时间则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如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