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将自己名下的汽车过户给他人,但不想亲自前往办理,也是可以的。
办理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代理人身份证,车辆原始购置发票,买方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将这些材料带到当地车管所进行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办理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要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以及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申请后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是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需要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会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