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分道行驶,需要遵循以下关键要点:
首先,当某一方向仅有两条车道时,所有机动车辆应保持在右侧车道行驶。若需超车,应使用左侧车道,确保安全迅速完成超车动作后返回右侧车道。
其次,在有三条车道的情况下,设计速度高于130公里/小时的小型客车应优先选择第二车道行驶;而大型客车、货车以及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客车则应在第三车道行驶,以保持交通流畅与安全。
再者,当遇到四条或更多车道时,设计时速在130公里以上的小型客车可在第二、三车道行驶;设计速度低于130公里/小时的大型客车、厢式货车以及小型客车则应在第三、四车道或向右延伸的车道行驶,确保各类车辆各行其道,减少交通干扰。
此外,摩托车应始终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避免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同时,所有车辆都应严格遵守不骑、压车道分割线的规定,以确保车道清晰、减少交通事故风险。
最后,除非因紧急情况需要载人或驶出急停区和路肩外,其他情况下车辆不得在急停区和路肩内行驶。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紧急救援通道的畅通无阻,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