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仵作,大家都不陌生吧,古装电视剧里经常出现,尤其是前段时间大火的《唐诡西行》,让大家对仵作这份职业更是充满了好奇,那仵作和现在的法医一样吗,有什么区别?今天来聊聊仵作和法医有什么区别?
仵作在古代(清以前)属于一种受到刑罚处理的人员,属于丧葬文化的内容,专门负责处理尸体相关的内容,事实上,一般情况下甚至会负责处理丧葬时候的各种仪式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以及不延续性,不属于官方编制,当然有时候会兼职配合衙门做一些事情。
我们现代职业化的法医,跟仵作职业类似,但并不是仵作,而是享受政府编制的成员。
在研究古代历史的时候,为了方便理解,很多人会进行类比,但是有的时候,这些类比,反而会进一步加剧了误解。
仵作≠法医。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说:
从职业上:仵作是刑罚处理的民,而法医是勘验官(这一点在古代非常分明,官、吏、民泾渭分明);
从业人数:仵作多,法医少;
作业范围:仵作负责几乎所有的死者处理,主要是正常死亡,部分时候会配合政府进行死者处理(电视里的仵作就是这小部分),法医则属于政府职能范围,负责涉及到法律的医学鉴定。
所以,法医追溯自己到仵作,其实有点走弯路了,你们本身就是官啊。比如宋朝的提刑官,清朝的检验吏。
先简单介绍下仵作这个职业。仵作, 或称仵作行人、行人, 一般被认为是现代法医的前身。但是本身,仵作并不是为法医而诞生的。而是中国丧葬文化里的一种行为。
说句得罪人的话,谁家不死人,谁又死过?所以在很多家庭,面对死亡的时候,无论是从家庭的角度,还是从礼法的角度,都需要专业人员去协助处理死者。而这个专业人士,就是仵作。
但是,好好的人,谁愿意去天天接触尸体?并把这个当做职业?要知道在古代,接触尸体被认为是最下等、低贱的工作,所以,最初的仵作,事实上是一种受到刑罚处理的人员。特别是古代文明中, 翻弄尸体还被看作是一种亵渎行为, 是损阴德之事。照此认识, 仵作则是损阴德之人。清宣统朝以前从事仵作一职其子孙三代都不得参加科举, 所以仵作同刽子手一样多为世承, 倍受歧视, 社会地位也很低。
关于仵作的记载是在《云梦秦简》中的《封诊式》,记录了一种叫做“隶臣妾”的职业。这个职业是用来协助负责活体检验、尸体检验、现场勘验和拘捕人犯的“令史”(官方职业,具有当代刑警、侦查员、法医和痕迹检验员的多重身份,是主要勘验人员), 在检验时帮助搬运尸体、脱穿衣服、协助测量尺度等工作的“隶臣”(男奴隶)和活体检查妇女下部的“隶妾”(女奴隶) 。
大概到了西汉时期,“隶臣妾”由一种终身劳役刑转变为有固定期限( 一般为一至两年) 的一种刑罚, 比如“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隶臣妾一岁免为庶人 ”。但是即便如此,仵作作为一种边缘职业,一直没有纳入政府的范畴。直到清朝才将仵作专职化,就是有些人专门从事仵作行业。“将各州县皂隶裁去数名, 以其工食分别拨给资其养赡”
但是,不纳入政府职能化,并不代表仵作本身就不重要,事实上,作为丧葬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仵作的存在覆盖了非常大的范围,甚至1个村子就会有一个仵作。
仵作的来源:除去本身接受处罚而被迫从事贱业的人们,仵作本身也来自家庭传承,来自难以为生的人们进入这个行业(比如大量的孤儿)。其实跟很多行业一样,当一个行业足够古老且形成一定规模后,必然走向垄断,事实上很多地方的仵作也有类似的师承关系等。
而有些时候,政府如果不愿意自己承担更多的职能,那么就会和相应的仵作们合作,形成一种行走于官和民之间的存在。我们也可以理解为长期雇佣关系。所以看古代小说,经常会看到衙役们带着仵作们一起去处理案件。
概括起来仵作就是处理死者尸体的专业人员,部分时候会协助政府处理。
本文主要参考
崔 勇 中国古代仵作人探究 社会科学论坛 2007·9( 下)
汤茜 中国古代仵作生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