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中国国防武装序列里面,实际上是有武警部队存在的,武警就是武装警察的意思,警察作为一种维持地方治安的武力机关,是国家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制机关,本身已经具备武装的性质,那么为何还要在此基础上设立武警部队呢?和一般的警察部队相比,他们所负担的任务有什么不同呢?实际上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武装警察是属于警察的一类。
我们平常见到的警察,根据社会的需要,一般也分有不同的职务类别,比如户籍警、交通警、法警、狱警等等各种不同的警种,他们都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设立的不同警种。此外还有海警和空警,维护祖国海域和空域的执法,随着社会制度逐渐的完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我国的警察种类也会更加丰富。
武警部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左右建立起来的一支警察部队,实际上在我们今天看来,在公安机关中,还有特警的存在,用来执行各种高难度的任务,是否是与武警部队有所重复,而抱有这样的想法的,一般只能说是太天真。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是没有警察的,只有公安部队,当时的公安部队和现在的警察还不是一回事儿。
应该这么说,那时候公安部队,实际上就是武警部队的前身,公安军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五大军种之一,之所以这样建设,也是出于对地方安全的考虑,毕竟国家刚刚建立起来,社会的治安状况也并不是那么好,加上还有敌特分子的恶意破坏,公安部队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但随着到了60年代以后,社会治安状况逐渐好转,公安部队随后也转入地方实施管理。
也因此我国在六十年代左右的时候,公安的数量只有60多万人,甚至一些小的乡镇只有几名公安,处理的更多的是一些打架斗殴的小事,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建设,到了八十年代以后,由于改革开放的问题,社会短时间内快速富裕,加上新的思想意识潮流,恶性案件频发,这时候我国的警察力量凸显出严重不足。
一方面是武器装备,甚至警察配备的枪支还有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驳壳枪,在于犯罪分子交手的时候十分吃力,因而组建专业的以暴制暴的武装警察势在必行,这样一来公安干警除了维护社会治安外,更加需要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来遏制社会上犯罪团伙的武装力量,因此武警部队应运而生,而武警部队采取的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因而在和平时承担警察任务,而在战争时和解放军一起负责保家卫国,具有双重任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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