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低限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情况下,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而在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情况下,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除了最低限速之外,还需要注意高速公路的行驶规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注意限速的问题,不能够超过规定时速太高,离开高速公路时,如果看到首个出口标志时,就应该做好驶离的准备。
2、车辆行驶到离高速出口500米处就应该打开右转向灯,使车速渐渐放慢,从而以恰当的速度进入到减速车道上。
3、进入到减速车道之后,应当关闭右转向灯,要观察一下限速标志,进入到匝道之前的车速是多少为正确。
4、车辆行驶匝道之后,将车速控制在限定时速下,掌握好车辆行驶方向。
此外,还需要注意高速公路行驶时的其他规范,如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同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