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见度200米以下的情况下,最高车速为60km/h,最小车距为100米。此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
不同的能见度条件下,车辆的安全行车间距及允许最高车速如下:
1. 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80km/h;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 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60km/h;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 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雾灯;时速不得超过40km/h;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 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如果车辆已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并且时速不得超过2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