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牌丢失时,需要按照车管所的补办车牌流程进行操作。首先,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然后,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临时车牌,可以选择邮寄到家或者自行领取。
补办车牌所需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可现场领取)。如果是单位车辆的车牌被盗,还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并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需要注意,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并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