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注销车辆,必须先进行报废处理,然后拿到相关的回收证明,这样才能完成销户手续。然而,废铁厂无法提供有效的回收证明,导致销户手续无法完成。
自2017年6月1日起,车辆所有人应依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如果未注销,车辆管理部门将停止其新购置车辆的登记。如果机动车灭失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可以连同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等所需资料一同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办理汽车丢失注销登记的,需要填写《机动车登记、转移、注销登记或者转入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丢失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如果是因汽车质量问题申请注销登记,需要填写《机动车登记、过户、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汽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