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保定市莲池区辖区内不断接到群众报警称,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钱消失的同时出现数十条甚至上百条验证码短信,但是自己明明没有任何操作,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揭开了被害人钱财不翼而飞的背后真相。
被告人张某某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在深夜来到被害人住所附近采集、筛选被害人手机号等信息,同时结合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进入某旅游App消费。张某某用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购买旅游App的电子门票,共盗刷他人银行卡现金累计50余万元。因张某某在深夜至凌晨实施违法行为,被害人一般难以及时发现。
莲池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引导作用,及时就案件定性及侦查取证方向等问题开展跟踪式会商,引导公安机关准确界定此罪与彼罪,把握案件定性、制定侦查方案。
但该案犯罪手段的新颖和张某某拒不交代任何犯罪事实让案件增加了侦查难度,在事实认定上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盗刷银行卡的行为。对此,莲池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从被害人被盗刷转走的钱入手,经过层层追查最终查实了被害人被盗刷银行卡消费订单与张某某使用的旅游App账号购买门票内部订单号相吻合。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确定了在案发时张某某出现在被害人住所附近,同时加紧对查获的伪基站设备的鉴定等方面进行侦查,对该案犯罪构成、关键证据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搜集和完善。
莲池区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拒不交代任何事的前提下,从快查清其犯罪事实,严格把握证据审查的尺度和推定的界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转自:河北法治报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