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公司户车辆的报废年限已不再固定为15年,而是与私家车的标准相类似,主要依据行驶里程来决定是否报废。具体如下:
当公司户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将强制报废。若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5年但行驶里程未达60万公里,仍可继续上路行驶,但需定期接受车检,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行驶性能。
值得注意的是,由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的情况下,车辆在8年后需进行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有所不同,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等。
而对于公司户的非营运车辆,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等,则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不过,所有车辆都需按照注册登记日期或出厂日期起算使用年限,并定期接受车检,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公司户车辆可以通过定期车检申请延缓报废。这一措施旨在平衡车辆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为公司提供更灵活的车辆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