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房时都交过一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说不清它管什么。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它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通俗说就是整栋楼的"养老钱"。这笔钱属于业主共有,只能花在公共部位上,物业无权自行支配。
共用部位一般指基础、承重墙体、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等。判断标准只有一条:是不是业主共有的部位或设施。 自家的窗户、室内管线属于专有部分,不在动用范围内。首期交存标准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具体数额由各地住建部门确定公布;分户账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三成时应及时续交。
一方面是条件严:它只负责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修期内出问题应找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和外墙面防渗漏最低保修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电气管线和给排水管道为2年。另一方面是程序多:使用要经过提出建议、编制方案、公示、业主表决、选聘施工单位、验收、审价等环节,任何一步资料不全都可能卡住。此外,人为损坏的修复费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承担的管线维护费用,都不能列支。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使用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面积过半数、人数过半数同意。注意是"双三分之二参与、双过半同意",不是全体业主的多数。 常见做法是:由物业或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编制维修方案和预算并公示,组织表决,通过后再选聘施工单位、签合同、组织实施并验收。
屋面外墙渗漏严重、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排水设施坍塌堵塞、二次供水水泵中断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安全的情形,可按规定走应急程序,不必等业主表决,先抢修再补材料。但应急不等于随意修:仍要现场查勘、留存影像资料,并公示使用方案和费用分摊。
一是"我没签字同意就不能动"。使用维修资金只要达到法定表决比例即可,个别业主不同意不影响决议成立,费用按各户面积比例分摊。二是"物业可以自己决定怎么花"。这笔钱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账目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业主有权查询本户明细。三是"卖房时这笔钱就作废了"。房屋转让时,分户账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一并过户。
一句话总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整栋楼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养老钱",只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动用前要满足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双过半同意,危及安全的紧急险情可走应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