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江西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根据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最新规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因此使用者需要上牌、持有驾照、上保险。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与机动车类似;如果符合新标准,即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上牌照,但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注册。
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提升,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具体来说,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这些变化都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即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