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家庭是话题杂谈中的重要话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点,内容丰富、结构清晰,适合日常学习。本文发布于2026年05月07日。
家庭是一種以婚姻、血緣、收養、同居、共同生活等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共同生活單位。由婚姻组成的家庭关系,經由生育孩子、收養不具血緣關係的孩子,产生出以血緣、擬制血親為連帶的家庭成员。
家庭这个词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延伸至祖先辈,比如家谱中所列举的人;而横向也涵盖了姻亲关系在内的亲属;当然,也有用于没有亲戚关系的人,如,由同住在一间房屋裡的其他人所构成的。
因共同的生活,常常会把一家与一户混淆,一家组成一户,则会把住所内的房客和寄宿者统计在内。由于血缘,家庭也会与家族混淆,但一个家族可分为好几户。家庭常与婚姻混淆,婚姻既包含關係的建立和终止,也包含相互的义务和承诺,而家庭則包含成員中的經濟社會依存關係。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同性家庭」其實並不會與「異性家庭」有什麼不同,有許多研究也都證實了無論是在異性或同性家庭成長的孩子並未有顯著的差別。
核心家庭通常由雙親,加之其孩子,同居在私人的或单独的房屋。扩大至包含一起住的祖父母、親戚,甚至包括已婚子女以及他们的伴侣和后代的,即所谓大家庭。組成家庭,不只能依仗婚姻之名,不願結婚,還有另外的民事結合選項。法國的 PACS、德國的同性伴侶法、加拿大的 common law,是改變對家庭與婚姻既定印象的起點。
儘管不同社會中的家庭結構可能有所不同,但所有的人類社會都有某種形式的家庭,也就是說,家庭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另外美国人类学家默多克(George P. Murdock)在1949年指出,核心家庭存在於所有的人類社會當中,核心家庭要不就是一個社會中唯一主要的家庭形式,要不就是更大型的家庭當中的基礎單位,在所有的人類社會中,核心家庭都是顯著且具有強大作用的團體。
家庭对于成员的多种有价值的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它为家庭成员提供着情感与心理方面的安全感,尤其是因为在一起居住而产生的伴侶间的及他们与孩子间的亲情关系带来的安全感。此外家庭还为其成员提供了经济方面的功能,以及家庭还加强了社会的秩序性和稳定性,無論家庭成員之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為何。 历史上,在大部分的文化中,家庭就是家长制或者是由男性统治的,这个时期家庭一般都是大家庭。工业革命以及伴随来的城市兴起,使得家庭的组成发生着许多的改变。这一过程导致大家庭制度的轉化。
而工业革命之后产生了新的家庭,现代化家庭同过往的家庭都不相同。现在的家庭更像是个消费单位而非生产者,家庭成员一般都在外工作而非在家工作。包括政府当局在内的公共当局代替大部分原先属于家庭的功能,如照料老人、病患,教育青少年,娱乐消遣等。技术的发展更使得配偶雙方有决定何时生育子女及生育几胎的权力。
不同文化中的家庭法都不相同,但是其最基本的功效就是定义家庭成员间的法律以及家庭和社会间的各种关系。家庭法的重要性包含定义婚姻和变更的条件、后代的地位、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等。家庭法的多个方面在于社会权益和保护个人利益间都产生了奇妙的平衡功能。
到现代之前的社会,婚姻的重要规则就是让新娘对父亲的依靠合法地转移为对新郎的依靠。丈夫除了有妻子的监护权,还拥有了控制妻子的几乎所有事物。如英国的法律那样,女人婚后会失去所有的法律地位。而例外的情况是穆斯林女性却对自己私人财产权有着很大控制能力。
许多国家的家庭制度中,其成员仅有两代,即为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在日本,依据1947年的《日本民法典》,但凡隶属于同一户籍的亲戚团体,则称为家庭。家庭同户籍完全一致,成员也可不是同住一起的人,但依旧是家庭成员。而瑞士,在《瑞士民法典》中,家庭必为共同生活的亲戚团体,共同经营的家庭生活中的每个人,一起组成的家庭。家长有制定家规和执行权,并有保护家庭财产的义务,也实行家庭财产共同所有制。
儒家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有深远影响,法律所称“亲亲”、“尊尊”,亦或谓三纲五常。家庭成员以尊卑区分,法律上长辈、丈夫为尊,晚辈、妻子为卑,同一行为,尊卑有别。社会生活中,前者对后者有压倒性的威权,即俗语所称的“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是为封建家长制。婚姻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且多代同堂,更聚族而居,形成宗族。這樣的一個家庭稱為擴大式家庭。
受到儒家文化尤其是三纲五常的影響的傳統家庭有以下觀念:
清末民初,社会的政治、经济格局巨变,人人平等的新思想进入中国。封建家长制成为被批判的对象,法律关系亦有所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如下。
2015年2月18日,《人民日報》刊出習近平《在二〇一五年春節團拜會上的講話(2015年2月17日)》:「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
大量人类学者和社会学者在研究“家庭”时,多数所指明的是因婚姻关系在一起的父母和其子女。上述学者们多数认为在所有的社会当中,家庭的组织都有着类似的固定功能的。要维系社会的存在是任何活动的主要作用。个体的各类活动在一个组织中才形成各种角色,其时常围绕一个特别的功能而被概念化,例如养育小孩。甚至是每一角色都暗示了利益相关的另一角色,如在婚姻当中,性别不同的两种角色就包括丈夫和妻子这两种利益相关者。
为了区别每一角色的功能,就应该先知晓其基础的作用和角色的分类。比如,每个社会中,丈夫与妻子都有不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但也有相同的一组功能,就是相互满足对方在性方面的要求。
栏目:话题杂谈 | 来源:维基百科 | 编辑:红百科 |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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