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具备强制性的执法权力。然而,高速公路的特殊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直接拦车处罚违章,通常会引导车辆到安全地点,如临近的出口或服务区进行处理。
公路“三乱”现象,即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交警才有权在道路上进行随时随地的执法,交通稽查则必须在特定地点进行且需经过省级政府的批准。即使是与交警联合执法,如果交通部门以其他名义上路,本质上仍是违法的。
具体到执法程序,《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详细规定:
总的来说,交警在道路上拦截违章行为是合法的,但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和规范,以确保执法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