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如果行人已经走进人行横道,机动车却没有停下来让他们先行,这就构成了不礼让行人的行为。
其次,同样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也应当停车让行。如果机动车未做到这一点,也被视为不礼让行人。
此外,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即使机动车车道的信号灯已经转为绿灯,但如果行人还没有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也应当停车等待,否则同样属于不礼让行人。
再者,当交通信号灯允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如果妨碍了行人通行,这一行为也被视为不礼让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并礼让行人。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记分等不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