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识的将被强制报废,不同年限的车辆年检周期也不同。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如果已注册的机动车出现以下情况,应当强制报废: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不符合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不符合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标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此外,根据不同类型车辆,检验周期也有所不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摩托车10年内每年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同样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车辆检验周期。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于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调整后的规定为: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