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部门的规定,双向四车道的城市道路限速标准通常如下:
从左至右,第一条车道的限速为100-120公里/小时,这通常是小客车的专用车道;第二条车道的限速为80-100公里/小时;第三条车道的限速为60-100公里/小时;而第四条车道则作为紧急行车道使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高速公路可能会有特殊规定,限速标准可能会以路面标定的为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级道路上的车辆行驶速度也有明确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行驶的最高速度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若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城市道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则为每小时70公里。
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若遇到低能见度的气象条件,如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也需要遵守特定的速度限制和行车规定,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