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车是指在汽车交易过程中,使用别人的牌照,而车主登记的是协议另一方的名字。这种非规范用语通常通过双方协议的方式来确定车辆所有权归属。然而,购买协议车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这类二手车可能面临法律纠纷,车辆年检和保险理赔也可能出现问题。此外,公证处不会受理这种协议的公证,因为物权在法定意义上没有转移。如果不出大事故,一般不会引起问题。
注意事项:
1. 车子虽然不过户,但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2. 根据《机动车规定》第18条第1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尽管这一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但不办理过户登记不会影响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
3.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车辆买卖合同仍然有效。